主体性的发现和弘扬 

2021-12-31 来源:《哲学家》2021年第2期 作者:周文彰 字号:

马克思主义必须中国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必须时代化,这是两个密切关联的命题。这两个命题,是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所得出的重要结论;这两个重要结论既来自没有中国化、时代化而导致的沉痛教训,也来自中国化、时代化而积累的宝贵经验。作为马克思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哲学自然也是如此,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的过程中,主体性的发现和弘扬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成果。

新中国诞生以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似乎是苏联哲学教科书的翻版,但细究一番并非如此。因为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矛盾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哲学论著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产物,其实践性尤为突出,注重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毛泽东同志多次号召要把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把它变为群众手里的锐利武器。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也面临着通俗化的时代要求,因为中国革命的主力军文化程度不高,哲学不通俗就无法成为“群众手里的锐利武器”,因此毛泽东同志总是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去讲授哲学。例如,他用亲口尝一尝梨子才能知道梨子的滋味的生活常识、用“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古代成语,来说明直接经验对于认识的重要性,说明实践对于认识的重要性。随着毛泽东思想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以及毛泽东同志个人威望高涨,毛泽东哲学思想不仅走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也在群众性的学哲学用哲学活动中进入人们的头脑。1961年由艾思奇同志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一书出版,成为新中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这本书紧密结合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的实际,以丰富鲜活的历史经验和实际情况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作了细致阐述。由此可见,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并非苏联哲学教科书的照搬照抄。

1978年5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进程进入新时期的重要标志,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在新时期的重要理论工具。

说它是理论工具,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不再拘泥于本本和权威,从传统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在“实践标准”的激励下对几乎所有哲学概念、命题进行了反思,甚至敢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特别是教科书体系,提出质疑和新的见解。比如,对于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是否过分突出了“斗争性”而低估了“同一性”;辩证唯物主义除了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三部分,价值论是否也应当充实其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究竟是并列关系还是从属关系;等等。此外,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传入国内以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三论’”一时成为哲学工作者的研究热题。众多事例足以说明:主体性的发现和弘扬,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成果,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的推进力量。

所谓主体性,是人的主体性,是人在认识活动、评价活动和实践活动中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而使认识、评价和实践过程和结果打上主体烙印的属性,即认识主体性、评价主体性和实践主体性。

所谓“发现”,既包括理论的发现,也包括实践的发现。理论的发现是说,我们重温马克思主义经典哲学著作,发现了曾被我们忽视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性的重要思想内容;我们重温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发现了以往被当作“垃圾”踩在脚下的关于主体性的合理思想内核;我们引进当代西方哲学,发现了其中关于主体性的深度研究和精彩论述。实践的发现是指,我们发现不同人的领导实践带来不同的经济社会局面,不同的劳动实践导致不同的产品质量……于是,理论发现和实践发现两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着主体性思想重新展露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体系。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认识论曾是最活跃的研究领域。当时,中国人民大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博士点在肖前、李秀林、夏甄陶等导师的研究示范和出色指导下,始终坚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解放思想、活跃学术,以认识论研究见长,而其中主体性问题成为我们前后三届博士生同学的共同课题:李德顺的价值论、陈志良的思维建构论、郭湛的主体活动论、欧阳康的社会认识论,以及其后本人完成的主体认识图式论,都对主体性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研究。人民大学哲学系的研究和全国相关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共同奏响了当时认识主体性研究的大合唱。

认识的主体性是说,认识是主体大脑对客体的反映,这种反映不是“照镜子”,而是主体对客体加以选择、加工、改造制作后的产物,从而,认识实际上是主体对客体的解释或说明。因此,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会产生不同的反映。这种反映,有的合乎客体,有的背离客体。

为什么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不是“照镜子”式的直观反映?因为主体认识客体时,头脑不是空无一物的“白板”,而是带有先在的精神状态。这种先在的精神状态,有的叫做思维模式,有的叫做思维结构,有的叫做思维方式,有的叫做主体认识图式。对这种精神状态的内在构成及其功能和效应的研究,一时成为热点和亮点。

深入研究发现,认识和实践的活动过程,时时处处伴随着主体对客体的评价,即评价客体之于主体的利害、善恶、美丑等价值关系。以李德顺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展开了价值及其评价的研究,逐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论。其研究及其成果,对哲学其他专题的研究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意义重大,哲学价值论研究更是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认识主体性的研究。现在看来,这些研究实际上为后来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和建立演奏了“第一小提琴”。

认识主体性的揭示,把一个尖锐的矛盾摆到了人们面前:认识的任务是要“客观地”反映客体,而认识又不可避免地具有“主体性”,如何保证充满主体性的认识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呢?面对这个矛盾,不同哲学家给出了不同解答,有人加以否认,宣称心灵是清白无瑕的“白板”,认识是打在心灵上的自然的印记构成的。有人神秘地解决这个矛盾:客观对象就是自我、心灵、绝对精神外化的产物,自我当然能够认识自己的产物,达到真理性认识。有人对认识前景充满忧患意识和悲观情调,宣称人类天生无法掌握客观对象,只能俯首听命,顺从天意。他们的共同失误在于不了解主体性具有两极性,即否定的主体性和肯定的主体性。否定的主体性也即是认识的主观性、片面性、随意性。肯定的主体性,即指认识由于主体因素的参与反而更加接近客观对象,达到真理性认识。因此,认识的客观性并不在于排除主体因素的参与,而是恰恰借助主体对客体对象的能动干预,沿着肯定的方向强化主体性。这种主体性越强,越能达到认识的客观性。大约1989年前后,《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以本人的论文题目为主题,在湖南张家界召开了“认识的主体性和客观性”学术研讨会,有学者质疑“认识的主体性和客观性”的逻辑性,认为“主体性和客观性”不能并列,要么是“认识的主体性和客体性”,要么是“认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实际上,这是没有明白该论题所要解决的问题所致。

主体性的发现,让我们对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实事求是”一词是毛泽东在哲学层面的古为今用,而“实事求是”的现代工作表述,就是“从实际出发”。从实际出发所要求的“实际”是“客观实际”,而主体能做到的只能是从“脑中实际”出发,即先要认识“实际”,把“客观实际”反映到头脑中来,成为“脑中实际”,再根据“脑中实际”作决策、做工作。由于认识的主体性,“脑中实际”与“客观实际”之间存在的距离,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地造成了“从实际出发”的难度,造成对局部与全局、现象和本质、个别与一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等在观念把握与实践把握上的误差。所以,主体即使深入了实际,也不宜过分信赖自己的眼睛和自己的判断,眼见不一定为实,这也是“从实际出发为什么这么难”的主体原因。只有在不断深入实际的同时,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才能使自己对客观实际的认识即“脑中实际”比较地接近客观实际。

主体性的发现,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主体作用于客体的一切活动及其效果的是与非、利或害、善或恶、美或丑,都不能依赖于主体的主观愿望或主体的自我评价,而是要经过“群众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历史上对“反右”运动、“大跃进”“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社会主要矛盾”等的认识和评价,都是经过这“三大检验”才获得的。然而,“实践”这一似乎无须解释的明晰概念,在深入研究面前,似乎又模糊起来。实践形态、实践过程、实践结构、实践观念或实践模型、实践如何检验、实践检验与理论指导、实践的哲学地位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成为研究的热题。与此相关的真理问题更是得到了细化研究,例如,真理有没有阶级性、自然科学真理和社会科学真理的异同等问题的探讨,使人们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认识得到深化和拓展。

主体性的发现,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是已经发生的故事,本来是客观真实的历史事实,但当主体去认识和阐释历史时,由于主体性的存在,一切历史都成为主体“眼中的历史”或“脑中的历史”。对于客观历史的认识活动,必然受到主体的历史观、历史知识以及主体思维方式、主体立场等的支配,也必然具有从主体需要和时代需要去研究历史并做出历史结论的特点,这使得一切历史都成了“当代史”。因此,历史认识也需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历史认识也需要不断深化、不断发展,永远不能故步自封。

改革开放以来,与主体性研究相伴随的是哲学界对主体和客体这对范畴的研究和确立。主体是人,但并非人都是主体,只有当人和外部事物结成一定关系时,人才成为主体,外部事物才成为客体。因此,不光主体依赖于客体,客体也依赖于主体。这一论断的后半部分,往往被视为唯心主义观点而不被接受,因为在以往哲学视域下,外部事物是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存在。惭愧地说,本人于1981年撰写学士论文研究德国古典哲学家谢林思想时,就依据这种哲学观点。当我们区分了哲学本体论与实践—认识论以后才确立了“客体也依赖于主体”这一重大哲学论断。

如果我们把人和外部世界都当作一个整体,那么,毫无疑问,人都是主体,外部世界都是客体。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在越来越大的空间内成为主体,外部世界也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成为客体。而这一切,都导源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的需要也在变化,人的需要的满足则通过主体改造客体、客体改造主体这双向作用的实践,此外别无他途。“需要”也由此成为哲学的研究对象。

由此,人是一切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是最终目的。理所当然,人的实践应当以人为本。正因此,过去我们长期忌讳的“以人为本”的观念,很快成为我们党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这里的“人”,对我们党而言,就是广大人民群众。从“以人为本”演进到“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宗旨理论合乎逻辑的发展。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唯物史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得到了进一步高扬。同时,我们党又极其重视“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作用,要求“关键少数”严以律己、忠诚干净担当,通过“关键少数”率领和带动“绝大多数”。传统哲学一直争论的英雄和群众的关系问题,在我们党的理论和实践中得到了有效解决。

结语

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时代化,在时间上长达70多年,在空间上涵盖哲学的一切领域。本文仅仅从“主体性的发现和弘扬”这个极为狭窄的角度,参照改革开放以来本人有所经历、有所体验的研究工作,作了以上简要回顾。可以看出,今天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硕成果和生动局面是不断解放思想、摆脱僵化和教条主义束缚,勇于求索、追求真理的结果;今天和今后仍然需要我们这样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创新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社会发展、实践深化、历史前进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的步伐继续推向前进。


(本文作者:周文彰,原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中国诗词学会会长)